中威电子: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均不涉及人形机器人技术和产品,近期亦没有从事人形机器人有关的技术研究和业务布局。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的巡检机器人属于特种机器人范畴,主要的客户为煤矿矿山及隧道,其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比重较小,且近三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受相关行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的限制,其业务规模预计近期内不会有大的变化,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影响较小。请投资者予以甄别,避免产生误导。
2、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4),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800万元-8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司存在业绩下滑,企业资金回笼周期较长,客户支付延期等风险。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连续6个交易日涨幅114.25%,偏离值106.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征询函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近期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高的情况说明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高清IP光传输系统、高清监控摄像机、智能事件检测设备、视频编解码系统、环境感知设备、视频云、物联感知综合管理系统平台以及报警系统、对讲系统、大屏显示系统、智慧停车、智慧灯杆、智慧服务区、巡检机器人等,主要为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能源等行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4),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800万元-8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司存在业绩下滑,企业资金回笼周期较长,客户支付延期等风险。公司于2021年8月以总金额3,107.5万元收购了从事巡检机器人业务的华夏天信(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巡检机器人公司”)73.92%的股权,巡检机器人公司生产的机器人属于特种机器人范畴,产品主要有防爆式轨道智能巡检机器人、极寒轨道式智能巡检机器人、救援蛇形仿生机器人、隧道巡检机器人,主要的客户为煤矿矿山及隧道。巡检机器人公司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是煤矿用特种机器人、智能传感器及工业物联网系统,与目前市场关注的人形机器人存在本质区别,近期亦没有从事人形机器人有关的产品和业务布局,请投资者予以甄别,避免产生误导。2023年度,巡检机器人公司营业收入为1950.38万元,净利润为-613.76万元,其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比重较小,且近三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尚未盈利。由于当前特种机器人市场规模相比工业和狭义服务机器人较小,且受相关行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的限制,业务规模预计近期内不会有大的变化,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影响较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北京机器人公司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1,950.38 | 1,243.22 | 481.11 |
净利润 | -613.76 | -622.33 | -558.14 |
总资产 | 3,187.16 | 2,942.50 | 2,867.55 |
净资产 | 1,123.74 | 1,737.50 | 2,359.83 |
以上2021、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4),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业绩预告不存在应当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