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董事会秘书孙琳女士计划在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6%)。
近日,公司收到孙琳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2月14日,孙琳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 |
孙琳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2.7-2025.2.14 | 8.08 | 1.10 | 0.0036% |
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8.00元/股-8.31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孙琳 | 合计持有股份 | 4.40 | 0.0145% | 3.30 | 0.010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0 | 0.0036% | 0 |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30 | 0.0109% | 3.30 | 0.0109%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孙琳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孙琳女士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