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71 |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 公告编号:2023-004 |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2023年2月15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委派于建松、刘生刚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委派刘宏宇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2021年度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郝丽江)。由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人员调整,且未及时与公司沟通,导致公司2022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2021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中将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披露为李峻雄,为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请公司变更前述公告中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情况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宏宇于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丽江于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三、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宏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郝丽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20年度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本次变更信息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 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