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71 |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 公告编号:2023-027 |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大华审字【2023】001723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3. 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于建松,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生刚,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宏宇,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1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审计费用11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提出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本次续聘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