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71 |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 公告编号:2024-005 |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4年1月19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于建松、刘生刚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宏宇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内部工作调整,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现指派段岩峰、樊小刚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叶立萍为质量控制复核人,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人员的情况
段岩峰,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201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樊小刚,签字注册会计师:201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叶立萍,质量控制复核人:2013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三、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段岩峰、叶立萍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樊小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22年1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本次变更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 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