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71 |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 公告编号:2024-026 |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2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公司于3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娇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监事张妍女士因近亲属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4年3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884名激励对象2,259.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监事张妍女士因近亲属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监事会决议。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