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8  华宇软件(300271)公司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5 月18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 座25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颖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4 人,代表股份213,656,112 股,占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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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118,904,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4.64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9 人,代表股份94,751,2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7 人,代表股份19,551,84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7 人,代表股份19,551,84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83%。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3、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524,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0662%;反对4,107,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26%;弃权23,8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679%;反对4,107,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100%;弃权23,8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2%。

2、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484,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0474%;反对4,108,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1%;弃权63,0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379,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623%;反对4,108,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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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151%;弃权63,0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6%。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520,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0644%;反对4,123,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01%;弃权11,6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16,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489%;反对4,123,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913%;弃权11,6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

4、逐项表决审议通过《2026 年董事薪酬》

4.01 审议通过《2026 年非独立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407,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0113%;反对4,232,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11%;弃权16,2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2,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684%;反对4,232,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83%;弃权16,2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4.02 审议通过《2026 年独立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391,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0039%;反对4,248,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85%;弃权16,2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87,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871%;反对4,248,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96%;弃权16,2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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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168,830,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7845%;反对3,802,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22%;弃权22,9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26,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355%;反对3,802,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470%;弃权22,9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5%。

关联股东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数量为41,000,000 股)已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堃、梁旺雄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 东会人员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