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川大路5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瞿建国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7人,代表股份180,289,854(1亿8028万9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22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166,484,563(1亿6648万4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55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3,805,291(1380万5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64%。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不含5%)股份的股东。中小股东代表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674,651(3367万4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4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特别分红方案内容: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7,405,580.71元。公司以目前总股本572,074,829股(577,171,949股减去库存股5,097,1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现31,464,115.60元。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0,289,854(1亿8028万9854)股,意见如下:
同意:180,245,654(1亿8024万5654)股占99.9755%反对:44,200(4万4200)股占0.0245%弃权:0(0)股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674,651(3367万4651)股,意见如下:
同意:33,630,451(3363万0451)股占99.8687%反对:44,200(4万4200)股占0.1313%弃权:0(0)股
占0.0000%本次股东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林祯律师、凌宇斐律师通过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