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7  开能健康(300272)公司公告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且不低于2,5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6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在在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364.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20%,最高成交价为4.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99.9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鉴于本次回购前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509.71万股,加上本次回购公司股份364.77万股,截止2024年2月6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股数量为合计874.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51%。

二、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二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