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佳: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273 | 证券简称:*ST和佳 | 编号:2023-037 |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仍未消除、预重整工作关键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公司净利润亏损额预计将进一步扩大。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如果在规定的2022年年报披露日期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仍未消除、预重整工作关键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或应收款项可收回性无法判断,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将被出具保留、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净利润亏损额进一步扩大,可能导致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因目前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最终结果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事项存在重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因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种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如果在规定的2022年年报披露日期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仍未消除、预重整工作关键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或应收款项可收回性无法判断,公司可能因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2023年1月13日公布的《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若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具体情形 | 是否适用 |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 |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
4、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郝镇熙先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68,573.1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资金占用情形暂无切实可行的方案,尚未解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年1月3日、3月15日,公司分别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04破申48号之二、之三],珠海中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时间至2023年6月1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预重整工作关键事项暂无实质性进展。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珠海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即使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可能,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因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68)。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亚会专审字(2022)第01160018号]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联方事项。由于公司未能充分和完整的提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能提供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完整证据资料,控股股东未在承诺期限内归还所占用的资金,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审计证据对和佳医疗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的识别、认定、披露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方面发表审计意见,无法判断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披露金额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及其减值计提金额的准确性,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审计受限。由于公司未能提供涉及事项有效的函证地址与联系人、部分单位无法盖章确认,未能完整提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损益类项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审计受限,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认上述函证涉及相关报表项目列报的准确性,未能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证实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的真实存在性及确认和计量的准确性。
3、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由于无法充分适当的取得公司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性质和商业实质的审计证据,亦未能取得公司减值计提金额相应的审计证据,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评估公司减值计提金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以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4、诉讼及预计负债事项。由于公司涉讼案件和担保事项仍在审理或执行中,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虽实施了检查企业信用报告、管理层访谈、检查诉讼材料等审计程序,仍无法判断公司就上述事项是否需要计提预计负债或计提的金额,也无
法判断和佳医疗是否存在其他未充分披露诉讼事项及其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尚未消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规定: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若公司2022年度报告出现上述六种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3.4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及深交所于2023年1月13日公布的《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1月18日、2月8日、2月22日、3月8日、3月15日、3月2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013、015、019、024、029)。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公司因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种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如果在规定的2022年年报披露日期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仍未消除、预重整工作关键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或应收款项可收回性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可能因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9),预计2022年度公司业绩为亏损。根据目前审计工作情况进度,公司净利润亏损额预计将进一步扩大。若净利润亏损额进一步扩大,可能导致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因目前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相关数据暂未确定,最终结果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年1月3日、3月15日,公司分别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04破申48号之二、之三],珠海中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时间至2023年6月15日。详情请见公司于3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因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上市公司重整实践,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切实可行的方案。若无法形成解决资金占用切实可行的方案,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预重整工作关键事项暂无实质性进展。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珠海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珠海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可能,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郝镇熙先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68,573.1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资金占用情形暂无切实可行的方案,尚未解决。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3月15日、4月25日、4月26日、6月2日、7月22日、9月5日、9月19日、11月18日、12月2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对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等公告,就公司累计诉讼、银行账号被冻结及债务逾期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司及子公司因债务逾期事项,可能会面临诉讼及仲裁、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形,导致相关费用增加,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资产存在可能被申请冻结或强制执行的情形,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3月30日、4月1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被动减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合计持有的68,749,75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3月22日被司法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完成股权转移的股数为67,539,750股,尚有
1,210,000股公司股票暂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或相关文件,拍卖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成交以珠海中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或中登系统数据为准。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票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裁定将于2023年4月26日10时-4月27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合计持有的10,241,3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该拍卖事项系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个人债务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通过查询获知,珠海中院裁定将于2023年5月11日10时-5月12日10时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拍卖郝镇熙先生持有的1,072,4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3%)。该拍卖事项系郝镇熙先生个人债务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610,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3%),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8.39%,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如前述司法拍卖所涉公司股票全部被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由66,610,125股减少至54,086,425股(占公司总股本
6.85%)。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持股比例降低,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公司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获悉3月22日司法拍卖竞买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郝镇熙先生及蔡孟珂女士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