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佳: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肖天(已离任)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间任职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2年度任职情况及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1月12日,本人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董事会改组,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同时辞去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本人正式离任。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具体职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陆肖天 | 独立董事 | 1 | 1 | 0 | 否 | 0 |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任职期间,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慎行使表决权。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7日任职期间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专业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积极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客观。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配合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五、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陆肖天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