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佳:关于退市情况的专项报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市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退市情况概述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情形
具体情形 | 是否适用 |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 |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
二、退市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之规定,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2条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3条之规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0.7.1条、第10.7.2条、第10.7.9条之规定,公司股票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7.10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三、董事会说明
公司将统筹规划,采取积极措施,围绕主营业务,通过整合资源,优化业务结构,控制营业成本,积极推行并落实全面预算、加强资金过程管控、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加强应收款项催收管理,保持资产流动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
四、投资者保护的安排
1、退市交易安排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2.退市后的去向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特此报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