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佳: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73 | 证券简称:*ST和佳 | 编号:2022-061 |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辉先生、董进生先生、黄金华先生、黄卓树先生、郝峻艺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5月6日提出辞职。2023年5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蔡孟珂女士提交的《关于向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名补选程鹏先生、刘映先生、李美惠女士、林小钰女士、邹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辞职情况
董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总裁职务;董进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副总裁职务;黄卓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副总裁职务;郝峻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黄金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辞职函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非独立董事后才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的非独立董事就任前,提出辞职的非独立董事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董辉先生、黄金华先生、黄卓树先生、郝峻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董进生先生持有107,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6%)。
董辉先生、董进生先生、黄金华先生、黄卓树先生、郝峻艺先生属任期届满前离职(原定任期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规的要求,董进生先生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董辉先生、董进生先生、黄金华先生、黄卓树先生、郝峻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
因第六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正常运作,2023年5月8日,控股股东蔡孟珂女士向公司提交了《关于向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名补选程鹏先生、刘映先生、李美惠女士、林小钰女士、邹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审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程鹏先生、刘映先生、李美惠女士、林小钰女士、邹超先生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平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蔡孟珂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370,7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74%,该提案人的资格合法,该提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候选人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新非独立董事成员。与董事长郝峻艺先生、独立董事范晓亮先生、毛义强先生、刘刚先
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候选人程鹏先生、刘映先生、李美惠女士、林小钰女士、邹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程鹏
程鹏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现任湖北省汉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风控总监)。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程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程鹏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刘映
刘映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拥有欧洲港商学院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国际会计师协会准会员证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深圳市中吉号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时耕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刘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刘映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李美惠
李美惠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利物浦大学,理学硕士学位。历任深圳市华来利集团总裁助理。现任海南盛橙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李美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李美惠女士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林小钰
林小钰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本科学历。历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林小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林小钰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邹超
邹超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毕业于三峡电力职业学院。2018年至今在汉成能源集团任职,历任能源事业部人力行政部经理等职位,现任投资发展部计划绩效管理岗主管。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邹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邹超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