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佳: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ST和佳(30027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代码:300273证券简称:*ST和佳编号:2023-066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2023年4月29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医疗”或“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15:0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郝峻卓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33名,代表股份191,994,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0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3 人,代表股份79,942,299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60人,代表股份112,051,856股。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共526人,代表股份125,089,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375%。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13,037,8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0人,代表股份112,051,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868%。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本次会议议案八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蔡德茂先生)回避了表决;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2,099,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297%;反对28,724,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611%;弃权1,16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2%。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195,5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825%;反对28,724,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611%;弃权1,16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2,084,7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217%;反对28,835,3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189%;弃权1,07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4%。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180,3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746%;反对28,835,3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189%;弃权1,07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1,727,5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357%;反对29,494,5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3622%弃权77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1%。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4,823,1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886%;反对29,494,5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622%;弃权77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3,459,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380%;反对27,435,5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898%;弃权1,09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2%。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6,555,5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909%;反对27,435,5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898%;弃权1,09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1,679,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109%;反对29,646,6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414%;弃权66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7%。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4,775,5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638%;反对29,646,6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414%;弃权66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7%。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4,889,3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825%;反对26,255,1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750%;弃权84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5%。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

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7,984,9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354%;反对26,255,1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750%;弃权84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5%。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9,263,5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608%;反对21,811,0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03%;弃权91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9%。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2,359,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137%;反对21,811,0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03%;弃权91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蔡德茂先生为关联方,所持有的70,758,157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纳入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87,089,6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348%;反对33,416,4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632%;弃权72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0%。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795,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920%;反对33,416,4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632%;弃权72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0%。

表决结果: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程鹏先生、刘映先生、李美惠女士、林小钰女士、邹超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提名程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41,729,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81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824,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169%。

表决结果:程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提名刘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34,340,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9.971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436,4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9105%。

表决结果:刘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提名李美惠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41,570,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736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665,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6896%。

表决结果:李美惠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提名林小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41,077,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47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172,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2955%。

表决结果:林小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5提名邹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40,177,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011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3,272,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761%。

表决结果:邹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罗刚、唐伟振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精诚粤衡律师认为:和佳医疗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