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佳: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暨累计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73 | 证券简称:*ST和佳 | 编号:2023-065 |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暨累计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
2、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179,852,409.22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23-057)。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恒源租赁”)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珠海中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珠海中院就恒源
租赁起诉武汉运盛特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武汉运盛”)、武汉和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和浦”)、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5月16日受理立案。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179,852,409.22元。
1、诉讼当事人
原告: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告一:武汉运盛特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被告二:武汉和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三:王*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支付逾期未付租金合计人民币171,644,125.00元。
(2)判令被告一支付留购价款人民币100元。
(3)判令被告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合计人民币8,028,511.48元(从每期租金到期日的次日起算,按0.03%/日标准,暂计至2023年4月5日,要求支付至本案债务完全清偿之日)。
以上第1、2、3项诉讼请求金额总计人民币179,672,736.48元。
(4)判令被告一支付保全担保费179,672.74元。
(5)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第1、2、3、4项诉讼请求范围内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恒源租赁与被告一武汉运盛签署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赁合同》以及《购买合同》(前述两份合同下称“主合同”),主合同约定:武汉运盛将其自有的一批设备以170,00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恒源租赁,恒源租赁将所购买的设备租赁给武汉运盛使用,武汉运盛分8期向恒源租赁支付总额为202,795,833.32元的设备租赁款。同日,被告二武汉和浦与恒源租赁签署了《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约定:
武汉和浦就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被告三王*向恒源租赁出具了《保证书》,同意对主合同项下售后回租合同负有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武汉运盛因经营需要,向恒源租赁提出调整租赁还款计划,经协商一致,双方就主合同签署了《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对主合同项下未支付本金153,000,000元及对应利息作出调整,调整后回租合同租金总额变更为
221,467,736.10元,租金支付期数由8期变更为12期。截至提起诉讼之日,被告一武汉运盛累计向恒源租赁支付租金49,823,611.10元,尚有到期租金171,644,125.00元未支付。武汉运盛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违约,应按照回租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恒源租赁有权请求被告二武汉和浦、被告三王*在其保证债务范围内向原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恒源租赁向珠海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武汉运盛向恒源租赁支付融资租赁租金、逾期违约金及担保费等,并请求判令武汉和浦、王*依约对武汉运盛负有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后续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3月15日、4月25日、4月26日、6月2日、7月22日、9月5日、9月19日、11月18日、12月20日、2023年4月2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编号:2022-025)、《关于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应裁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22-03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2022-04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补充公告》(2022-05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编号:2022-08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对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编号:2022-102)、《关于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暨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编号:2022-10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事项暨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编号:2022-129)、《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编号:2022-148),《2022年年度报告》就公司累计诉讼、银行账号被冻结及债务逾期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除本次公告披露的主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4月29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37.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04%。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37.88万元。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及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披露义务的诉讼、仲裁事项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四、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由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裁决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情况,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因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23-057)。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珠海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04民初112号
2、恒源租赁《起诉状》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已披露诉讼案件进展(起诉)
单位:万元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收到通知书时间/开庭时间 | 涉案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 |
1 | 恒源租赁 | 广州市**区**实验学校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0年11月 | 6695.32 | 执行已终本 |
2 | 和佳医疗 | 安徽省**医院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年6月 | 453.3 | 一审判决 |
3 | 和佳建投 | 平塘县**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平塘县**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平塘县**局、平塘县**医院、平塘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年9月 | 8828.29 | 执行中 |
4 | 和佳医疗 | 武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年5月 | 218.65 | 执行中 |
5 | 和佳医疗 | 新宁县**医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年7月 | 160.87 | 执行中 |
6 | 和佳医疗 | 中恒**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年12月 | 1008.81 | 执行中 |
7 | 和佳医疗 | 重庆**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年7月 | 873.95 | 一审已判决 |
8 | 和佳医疗 | 盖州市**医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年7月 | 1307.29 | 一审已判决 |
9 | 和佳医疗 | 临沧市**医院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年1月 | 379.92 | 等待裁决 |
10 | 和佳医疗 | 西安市***人民医院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年1月 | 185.96 | 等待判决 |
11 | 和佳医疗 | 睢县*医院 | 合同纠纷 | 2023年3月 | 136.36 | 等待裁决 |
12 | 和佳医疗 | 铜川市**医院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年3月 | 480.44 | 等待裁决 |
13 | 和佳医疗 | 睢县*医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3年2月 | 6420.89 | 等待判决 |
14 | 和佳医疗 | 睢县*医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3年2月 | 6785.00 | 等待判决 |
15 | 和佳医疗 | 榆林市**医院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年3月 | 188.00 | 等待开庭 |
16 | 和佳医疗 | 邹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邹城市**医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年4月 | 765.33 | 已调解结案 |
17 | 和佳医疗 | 南昌**商贸有限公司、付*兰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年4月 | 112.82 | 等待开庭 |
合 计 | 35,001.21 | |||||
注:以上为公司前期已披露且进展发生变化的起诉诉讼、仲裁案件; |
附件:已披露诉讼案件进展(被诉)
单位:万元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收到受理通知书时间/开庭时间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仲裁)进展 |
1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和佳医疗、郝镇熙、蔡孟珂 | 合同纠纷 | 2022年3月 | 36957.47 | 执行已终本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 | 和佳医疗、恒源租赁、郝镇熙、蔡孟珂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年4月 | 2,028.19 | 执行已终本 |
3 | 广东**********制造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和佳医疗 | 合同纠纷 | 2022年4月 | 18,404.96 | 已申请强制执行 |
4 | 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和佳医疗、南通国际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恒源租赁、和佳康泰、郝镇熙、蔡孟珂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2年7月 | 1,951.25 | 二审已判决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支行 | 和佳医疗、恒源租赁、**县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年6月 | 2,800.00 | 已上诉 |
6 | 洪*平 | 和佳康泰、和佳医疗 | 股权转让纠纷 | 2022年7月 | 9,690.24 | 已申请强制执行 |
7 | 珠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和佳医疗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年7月 | 850.85 | 已上诉 |
8 | 陈* | 和佳医疗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2022年8月 | 692.38 | 等待判决 |
9 | 方** | 和佳医疗、蔡孟珂、郝镇熙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2022年9月 | 226.82 | 等待判决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 和佳医疗、郝镇熙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年9月 | 2,849.21 | 执行已终本 |
11 | **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恒源租赁、和佳医疗、中山和佳、**学校附属医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2年10月 | 409.51 | 已申请强制执行 |
12 | **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恒源租赁、和佳医疗、中山和佳、**学校附属医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2年10月 | 1,328.90 | 已申请强制执行 |
13 | **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恒源租赁、和佳医疗、中山和佳、**学校附属医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2年10月 | 2,118.03 | 已申请强制执行 |
14 | 横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和佳医疗、恒源租赁、郝镇熙、**县人民医院、汉中**学院附属医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2年10月 | 396.84 | 达成调解 |
15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 和佳医疗、郝镇熙、蔡孟珂 | 合同纠纷 | 2022年10月 | 2,018.45 | 已上诉 |
16 | 厦门**国际银行 | 和佳医疗、恒源租赁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年11月 | 259.44 | 已申请强制执行 |
合计: | 82,982.54 |
注:以上为公司前期已披露且进展发生变化的被诉诉讼、仲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