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退: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和佳医疗”)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2022-106),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年1月3日、3月15日,公司分别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04破申48号之二、之三],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14日,公司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04破申48号之四],珠海中院决定将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至2023年9月15日。
2、珠海中院决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珠海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即使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72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6月13日进入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5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2022-106),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年1月3日、3月15日公司分别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04破申48号之二、之三],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15日。
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72号),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13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由于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此前制订的重整计划预案难以继续适用,因此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无法在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临时管理人和公司认为,虽然和佳医疗的股票被终止上市,但仍具有较大的重整价值,故向珠海中院提出申请将和佳医疗的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至2023年9月15日。2023年6月14日,公司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04破申48号之四],珠海中院认为由于公司被终止上市,公司基本面已发生重大变化,原本制订的重整计划预案确需进行调整,延长预重整期间有利于各方继续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故决定将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至2023年9月15日。
二、风险提示
1、珠海中院决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珠海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珠海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即使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72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编号:2023-068)。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6月13日进入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5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