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蔡孟珂的监管函
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蔡孟珂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05号
蔡孟珂: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公告显示,你作为实际控制人因司法拍卖合计减持公司股票2,003.2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4%,涉及金额4,049.94万元。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因公司财务报表虚假记载、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等,你被行政处罚。你的前述减持行为发生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期间内。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
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