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3:独立董事对于和佳股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展期及相关方继续为债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增信的机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保税区和佳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和佳影像”)、珠海和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信息技术”)拟与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山银达”)分别签署《借款展期协议书》,对和佳影像借款余额360万元和信息技术借款余额540万元进行展期,并由中山银达为上述借款的还款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承诺继续按2021年11月16日与中山银达签订的《借款担保服务合同》《反担保保证合同》《反担保抵押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毛义强、范晓亮、刘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