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3: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4证券代码:400175 证券简称:和佳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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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亚太”)为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人
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27人
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1385.74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3315.48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4225.19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6家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38 制造业A04 农、林、牧、渔业F52.51 批发和零售业I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K70 房地产业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 制造业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F批发和零售业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492.54万元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063.90万元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260.6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志强 2008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在事务所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7份。2020年开始,成为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代立 202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2月开始在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2022年开始,成为事务所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 200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0年开始,成为事务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不良诚信记录。
4.审计收费
关于本期(2023年)审计收费及年报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三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包括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被立案调查导致的审计团队变动);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中审亚太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全票通过。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审亚太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独立意见:中审亚太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