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789,830,936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仍有14,597,869股股份未按照公司2023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确权公告》完成确权手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89,830,936股。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0,191,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6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1人,董事程鹏先生、刘映先生、李美惠女士、林小钰
女士、邹超先生、毛义强先生、范晓亮先生、刘刚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1人,监事会主席叶荣清先生、监事郭俊杰先生因工作
原因缺席;
3.公司总裁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列席情况
公司聘请的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70,191,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律师姓名:罗刚、卓嘉聪。
(三)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