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和佳1: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并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并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5月22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彭贤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彭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8%。
(二)辞职原因
彭贤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其它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彭贤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进行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彭贤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补选职工代表监事
2024年5月23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2024年5月23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陈志伟,男,汉族,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毕业于揭阳职业技术学校电工专业,大专学历。2002年加入公司,现任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志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陈志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