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和佳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3楼衡山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映
6.会议列席人员:财务总监陈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董事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范晓亮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郝峻卓、毛义强、刘刚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董事6人。董事刘映先生、李美惠女士现场参会。董事郝峻卓先生、毛义强先生、刘刚先生因故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
公告编号:2024-041决。董事范晓亮先生、程鹏先生、邹超先生、林小钰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请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反对/弃权原因:董事范晓亮对该议案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对能否顺利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存疑。(如适用)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五名股东(以下合称“提议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经审查,提议股东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拟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