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和佳1: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2证券代码:400175证券简称:R和佳1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范晓亮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6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3.17%股份的五名股东(分别为:机构股东深圳市佳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李胜管、李智勇、岂灵芝、夏东芳,以下合称“提议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书面提议将《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提议股东提交的《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议股东认为公司监事叶荣清先生、郭俊杰先生在任期内未能勤勉尽责,提议罢免其监事职务,具体理由如下:
1、叶荣清先生、郭俊杰先生任职期间,公司持续、多次发生或存在违规、经营异常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自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原管理层并未回复股东及董事对年报提出的合理质询,监事
公告编号:2024-042会亦未行使其监督职权等。
2、叶荣清先生、郭俊杰先生任职期间,公司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公司的定期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叶荣清先生、郭俊杰先生任职期间,监事会阻碍股东正常行使法定的股东知情权,此外,提议股东及聘请的中介机构于2024年11月1日前往公司查阅相关资料时,遭到了公司相关人员的阻拦及拒绝配合,监事会对此却并未依其职权进行必要的监督,怠于履行监事会的职权。
综上,提议股东认为,叶荣清先生、郭俊杰先生作为监事对上述情况的产生未利用其职权进行必要的监督与审查,违背了监事的勤勉义务,存在重大失职等行为,应予以罢免;该监事的能力已不值得股东信任,需予以撤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股东提请股东大会罢免叶荣清先生、郭俊杰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通过更换监事,增强规范公司运作,减少对公司的非法损害,降低公司风险,改善公司经营,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审查意见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议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5,067,4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就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如下: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0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175 | R和佳1 | 2024年12月6日 |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七)会议地点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4栋会议中心三楼7+8厅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
(二)审议《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9:30至15:00。逾期不再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创益科兴科学园B座1207
(四)注意事项:谢绝未按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及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和股
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五、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董事长刘映联系方式:13824393566
电子邮箱:13824393566@163.com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至迟于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携带相关证明文件者出席本次会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参考本通知附件二);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结束前现场登记或将上述材料邮寄或发电子邮件送达至公司联系人,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提请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附件一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加 | 备注 |
公告编号:2024-042附件二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
月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的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或法人股东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委托日期:年月日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