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和佳1: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0证券代码:400175证券简称:R和佳1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6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以及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公司董事会截至2024年11月29日陆续收到合计持有公司超过3%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提议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议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
公告编号:2024-050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若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均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享有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的权利。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正常运作,提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治理水平及运行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共同提名孙文勇先生、傅蓉女士、徐宏韬先生、鲍忠平先生、董辉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金华先生、徐绍龙先生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以下议案,并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于收到本提案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议案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2:《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1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如罢免董事的议案未通过,则上述议案1无需审议,或者表决无效;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2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如罢免监事的议案未通过,则上述议案2无需审议,或者表决无效。
(三)审查意见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议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超过3%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
公告编号:2024-050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4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就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如下: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0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4-050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175 | R和佳1 | 2024年12月6日 |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如有)。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四、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4栋会议中心三楼7+8厅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2)。
(二)审议《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2)。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三)审议《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7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
公告编号:2024-050
(四)审议《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名孙文勇先生、傅蓉女士、徐宏韬先生、鲍忠平先生、董辉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7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请王金华先生、徐绍龙先生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其中第(三)项议案和第(四)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7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请王金华先生、徐绍龙先生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
公告编号:2024-050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9:30至15:00。逾期不再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创益科兴科学园B座1207
(四)注意事项:谢绝未按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及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董事长刘映联系方式:13824393566电子邮箱:13824393566@163.com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至迟于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携带相关证明文件者出席本次会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2、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参考本通知附件二);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须在登记时间结束前将上述材料邮寄或发电子邮件送达至公司联系人,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提请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
(四)《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4-0502024年11月29日
公告编号:2024-050附件一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加 | 备注 |
公告编号:2024-050附件二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12月1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的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3.00 |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投票数 | ||
3.01 | 提名孙文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3.02 | 提名傅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3.03 | 提名徐宏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3.04 | 提名鲍忠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公告编号:2024-050
3.05 | 提名董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4.00 | 《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投票数 |
4.01 | 提名王金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 | |
4.01 | 提名徐绍龙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或法人股东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委托日期:年月日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