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和佳1: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175证券简称:R和佳1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6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以及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公司董事会截至2024年12月1日陆续收到合计持有公司超过3%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提议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议将以下具体内容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告编号:2024-052第一项:关于董事罢免及提名的相关提案提案一:提议股东认为,《公司章程》已明确规定“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郝峻卓已连续两次以上无故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提议股东认为郝峻卓不能履行董事职责,且郝峻卓在任职期间也未能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特提请股东大会罢免郝峻卓的非独立董事职务。
提案二: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监事会提议的《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若该议案及/或提案一经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席位至多产生6名空缺。
提议股东认为,刘映、程鹏、邹超、林小钰、李美惠5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且分别具有工商管理、风控管理、投资等综合背景,能够非常好的满足公司治理的多元化需求,并给公司的管理和运营带来积极变化。
基于上述理由,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提高公司董事会的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提议股东共同提名刘映、林小钰、程鹏、邹超四人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新增提名李祥、黄扬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提案三:提议股东认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明确规定“独立董事连续出现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毛义强、刘刚已连续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提议股东认为毛义强、刘刚已不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特提请股东大会罢免毛义强、刘刚的独立董事职务。
提案四:若上述罢免毛义强、刘刚独立董事职务的提案获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将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提议股东共同提名丁俊平、安久文为公司第六届
公告编号:2024-052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需要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二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及/或提案一(即罢免郝峻卓非独立董事职务的提案),如《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和提案一均未通过,则提案二无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或表决无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四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提案三(即罢免毛义强、刘刚独立董事职务的提案),如提案三未通过,则提案四无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或表决无效。
此外,因上述提案二、提案四均可能涉及累积投票制,建议公司于制作相关议案时就相关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选举事项分列子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提名的相关提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若该议案经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提高公司监事会的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提议股东共同提名宫云、曾梁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如前述罢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未通过,则本提案无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因上述提案可能涉及累积投票制,建议公司于制作相关议案时就相关被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事项分列子议案并提
公告编号:2024-052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三项:关于成立检查委员会的相关提案鉴于公司退市后依然面临严重的经营困难,财务不规范和不透明的问题长期未能得到解决,反而日益突出,迫切需要规范公司治理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高财务管理和日常运营的透明度。因此,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成立检查委员会,检查委员会委员由股东代表和专业机构人员组成,负责对公司财务和日常运营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检查委员会运行的总体原则、职责权限、人员组成、会议召开机制和表决机制等,具体请见附件《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检查委员会工作方案》。
同时,为确保检查委员会尽早设立并运行,提议股东共同提名陈发、肖贻东、付利峰、赖梅芳、王魁平为公司第一届检查委员会委员,并由王魁平担任主任。
(三)审查意见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议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超过3%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所涉事项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上述议案与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4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列明的审议议案相关联,董事会基于上述情况并结合各提议事项形成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如下:
第一部分:关于董事、监事罢免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52议案二:《关于罢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郝俊卓的议案》议案三:《关于罢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毛义强、刘刚的议案》议案四:《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叶荣清、郭俊杰的议案》第二部分:关于董事、监事补选的议案议案五:《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关于补选孙文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关于补选傅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3《关于补选徐宏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4《关于补选鲍忠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5《关于补选董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6《关于补选李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7《关于补选黄扬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8《关于补选刘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9《关于补选林小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10《关于补选程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11《关于补选邹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六:《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关于补选丁俊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2《关于补选安久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七:《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1《关于补选王金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2《关于补选徐绍龙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3《关于补选宫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4《关于补选曾梁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第三部分:关于成立检查委员会的议案议案八:《关于成立检查委员会并审议<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检
查委员会的工作方案>的议案》议案九:《关于选举第一届检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中,议案一至议案四、议案八、议案九适用非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五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及/或议案二,如议案一和议案二均未通过,则议案五无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审议(5.08)至(5.11)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如议案一未审议通过,则(5.08)至(5.11)无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在适用累计投票制时,会出现如下情况:
(1)分情况表决一:若议案一未通过、议案二通过,则应选非独立董事1
人,(5.01)至(5.07)提交审议,按照得票数前1位当选;
(2)分情况表决二:若议案一通过、议案二未通过,则应选非独立董事5
人,(5.01)至(5.11)均提交审议,按照得票数前5位当选;
(3)分情况表决三:若议案一、议案二均通过,则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
(5.01)至(5.11)均提交审议,按照得票数前6位当选。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六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议案三,如议案三未通过,则议案六无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七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议案四,如议案四未通过,则议案七无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对于需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到低排列,位次在本次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之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当选,但当选董事、监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除上述外,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4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公告编号:2024-052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未做实质调整。现就变更后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如下: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0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175 | R和佳1 | 2024年12月6日 |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如有)。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四、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4栋会议中心三楼7+8厅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2)。
(二)审议《关于罢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郝俊卓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2)。
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议罢免郝峻卓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三)审议《关于罢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毛义强、刘刚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议罢免郝峻卓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议罢免毛义强、刘刚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四)审议《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叶荣清、郭俊杰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日陆续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名孙文勇先生、傅蓉女士、徐宏韬先生、鲍忠平先生、董辉先生、刘映先生、林小钰女士、程鹏先生、邹超先生、李祥先生、黄扬生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特别说明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五)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及/或议案(二),如议案(一)和议案(二)均未通过,则本议案(五)无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说明二:提名人刘映先生、林小钰女士、程鹏先生、邹超先生作为本议案(五)候选人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如议案(一)未审议通过,则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仅为孙文勇先生、傅蓉女士、徐宏韬先生、鲍忠平先生、董辉先生、李祥先生、黄扬生先生。
(六)审议《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日陆续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名孙文勇先生、傅蓉女士、徐宏韬先生、鲍忠平先生、董辉先生、刘映先生、林小钰女士、程鹏先生、邹超先生、李祥先生、黄扬生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特别说明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五)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及/或议案(二),如议案(一)和议案(二)均未通过,则本议案(五)无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说明二:提名人刘映先生、林小钰女士、程鹏先生、邹超先生作为本议案(五)候选人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如议案(一)未审议通过,则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仅为孙文勇先生、傅蓉女士、徐宏韬先生、鲍忠平先生、董辉先生、李祥先生、黄扬生先生。
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名丁俊平先生、安久文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六)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议案(三),如议案(三)未通过,则本议案(六)无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成立检查委员会并审议<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日陆续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名王金华先生、徐绍龙先生、宫云先生、曾梁先生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成立检查委员会,检查委员会委员由股东代表和专业机构人员组成,负责对公司财务和日常运营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检查委员会运行的总体原则、职责权限、人员组成、会议召开机制和表决机制等,见《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检查委员会工作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九)审议《关于选举第一届检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成立检查委员会,检查委员会委员由股东代表和专业机构人员组成,负责对公司财务和日常运营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检查委员会运行的总体原则、职责权限、人员组成、会议召开机制和表决机制等,见《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检查委员会工作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共同提名陈发、肖贻东、付利峰、赖梅芳、王魁平为公司第一届检查委员会委员,并由王魁平担任主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9:30至15:00。逾期不再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创益科兴科学园B座1207
(四)注意事项:谢绝未按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及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董事长刘映联系方式:13824393566电子邮箱:13824393566@163.com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文
件的原件至迟于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携带相关证明文件者出席本次会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月
日
公告编号:2024-052附件一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加 | 备注 |
公告编号:2024-052附件二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12月1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的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累积投票议案,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3.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第一部分事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 |
2.00 | 《关于罢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郝俊卓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罢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毛义强、刘刚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叶荣清、郭俊杰的议案》 | √ | |
第二部分事项累积投票议案 | |||
适用于分情况表决一:议案一未通过、议案二通过 | |||
5.00 |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1人 | 投票数 |
5.01 | 关于补选孙文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2 | 关于补选傅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3 | 关于补选徐宏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4 | 关于补选鲍忠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5 | 关于补选董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6 | 关于补选李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7 | 关于补选黄扬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适用于分情况表决二:议案一通过、议案二未通过 | |||
5.00 |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投票数 |
5.01 | 关于补选孙文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2 | 关于补选傅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3 | 关于补选徐宏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4 | 关于补选鲍忠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5 | 关于补选董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6 | 关于补选李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7 | 关于补选黄扬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5.08 | 关于补选刘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9 | 关于补选林小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10 | 关于补选程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11 | 关于补选邹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适用于分情况表决三:议案一、议案二均通过 | |||
5.00 |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投票数 |
5.01 | 关于补选孙文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2 | 关于补选傅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3 | 关于补选徐宏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4 | 关于补选鲍忠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5 | 关于补选董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6 | 关于补选李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7 | 关于补选黄扬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8 | 关于补选刘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9 | 关于补选林小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10 | 关于补选程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11 | 关于补选邹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6.00
6.00 |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投票数 |
6.01 | 关于补选丁俊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6.02 | 关于补选安久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7.00 | 《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投票数 | ||
7.01 | 关于补选王金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7.02 | 关于补选徐绍龙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7.03 | 关于补选宫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7.04 | 关于补选曾梁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第三部分事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8.00 | 《关于成立检查委员会并审议<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方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选举第一届检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或法人股东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委托日期:年月日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