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阳光电源(300274)公司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鉴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何为先生、张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见附件)。何为先生、张辉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何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硕士。曾任阳光电源企划部经理兼后勤保障部经理。现任阳光电源职工代表监事、行政服务中心总经理。

何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3.55%的股权,何为先生持有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的股权。何为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0月出生,本科。曾任阳光电源技术支持部主管、工程技术部经理、设备动力部经理;现任阳光电源设备动力部总监。

张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3.55%的股权,张辉先生持有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的股权。张辉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