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阳光电源(30027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3-052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仁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04人,代表股份693,942,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242%(公司总股本1,485,190,984股)。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471,128,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72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0人,代表股份222,814,6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024%。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04人,代表股份693,942,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242%(公司总股本1,485,190,984股)。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471,128,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72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0人,代表股份222,814,6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024%。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702,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4%;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17,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3%;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9%;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692,0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8%;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06,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5%;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9%;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692,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9%;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07,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8%;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9%;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012,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9%;反对918,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4%;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127,1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29%;反对918,4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17%;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692,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9%;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07,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8%;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9%;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882,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56%;反对1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126%;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997,1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999%;反对1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947%;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948,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74%;反对12,608,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170%;弃权385,6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62,9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43%;反对12,608,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8%;弃权385,6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9%。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930,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044,8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478,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9551%;反对96,219,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657%;弃权1,244,2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593,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055%;反对96,219,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1367%;弃权1,244,2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7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657,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37%;反对9,51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08%;弃权1,773,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71,9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405%;反对9,512,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45%;弃权1,773,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4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743,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反对187,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57,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4%;反对187,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2%;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033,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0%;反对897,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3%;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148,5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5%;反对897,0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2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242,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3446%;反对79,591,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694%;弃权22,108,6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8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357,6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4064%;反对79,591,2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819%;弃权22,108,6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6%。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528,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69%;反对13,402,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314%;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642,7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859%;反对13,402,8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87%;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5.01 选举曹仁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56,219,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6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185,333,8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879%。

表决结果:曹仁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2 选举顾亦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75,330,7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04,445,4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559%。

表决结果:顾亦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3 选举赵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71,976,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01,091,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24%。

表决结果:赵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4 选举张许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67,331,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196,446,1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697%。

表决结果:张许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5 选举吴家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75,156,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9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04,271,5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780%。

表决结果:吴家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6.01 选举顾光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69,326,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4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198,441,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9642%。

表决结果:顾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2 选举李明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64,89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8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194,008,0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767%。

表决结果:李明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3 选举张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85,223,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14,338,4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911%。

表决结果:张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杨、韩宇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