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向UBS AG、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革、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WTAsset Management Limited、Goldman Sachs & Co.LLC、J.P. 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高进华、J.P. Morgan SecuritiesPLC、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3号私募基金、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北京信弘天禾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弘星弘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18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418,634股,每股发行价为12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3,758.5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443.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2,314.6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30Z020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3,901.29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9,659.25万元,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9,883.6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手续费4.66万元,募集资金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52,534.35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年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支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专户余额 | 理财产品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 1302049819202103053 | 用于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1,289.50 | 5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88763370695 | 用于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12.44 | 45,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 | 58060078801300001035 | 用于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145.98 | 45,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2189001040040389 | 用于研发创新中心扩建项目 | 1,612.72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551902416710866 | 用于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2,473.72 | 7,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支行营业部 | 34050146860800005749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 |
合计 | 5,534.35 | 147,000.00 |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1:
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62,314.6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3,901.2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9,659.2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否 | 241,787.00 | 240,343.09 | 41,195.83 | 106,664.06 | 44.38% | 2024年4月 | 不适用 | 否 | |
2.研发创新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63,970.00 | 63,970.00 | 21,407.61 | 63,898.05 | 99.89% | 2024年3月 | 不适用 | 否 | |
3.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49,835.00 | 49,835.00 | 1,297.85 | 40,930.62 | 82.13% | 2023年3月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8,166.52 | 8,166.52 | 8,166.52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63,758.52 | 362,314.61 | 63,901.29 | 219,659.25 | 不适用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1年10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24,314.16万元,其中: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14,382.79万元,研发创新中心扩建项目9,474.31万元,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57.06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314.1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21年10月12日出具了《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674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金额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1年4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安排等。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总计147,0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金额9,473.72万元,其中2,473.7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7,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总体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项目金额开支,从而节约了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52,534.35万元,其中5,534.3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147,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1年4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安排等。 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30,422.3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且该30,422.35万元已通过募集资金置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