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0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9月1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1 | 曹仁贤 | 451,008,000 | 30.37%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73,119,902 | 11.66% |
3 | 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965,442 | 3.03%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189,308 | 0.96%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208,617 | 0.82% |
6 | 郑桂标 | 11,976,360 | 0.81% |
7 | 麒麟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 10,781,305 | 0.73% |
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9,939,510 | 0.67% |
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9,594,261 | 0.65% |
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840,373 | 0.60% |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比例 |
1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73,119,902 | 15.37% |
2 | 曹仁贤 | 112,752,000 | 10.01% |
3 | 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965,442 | 3.99%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189,308 | 1.26%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208,617 | 1.08% |
6 | 麒麟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 10,781,305 | 0.96% |
7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9,939,510 | 0.88%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9,594,261 | 0.85%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840,373 | 0.78% |
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149,848 | 0.72% |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