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电源”)总体战略布局,结合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阳光新能源”)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启动分拆阳光新能源至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
2、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阳光新能源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3、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阳光新能源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推进还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拟分拆上市地交易所、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等。本次分拆上市事项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分拆的背景和目的
阳光新能源主要从事新能源电站的系统研发、项目开发以及系统解决方案销
售业务,向全球客户提供覆盖系统研发、开发投资、设计建设等清洁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系统解决方案。自成立以来,阳光新能源秉承“多发电 更友好”核心价值主张,持续专注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持续推动新能源系统技术进步,致力于成为新能源发电技术全球引领者。
本次分拆阳光新能源上市,旨在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拓宽子公司的融资渠道,加速其发展并提升经营及财务表现,并进一步优化公司在新能源电站开发领域的布局,强化公司新能源电站开发业务的市场优势、技术优势,实现资本增值,从而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阳光新能源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法定代表人:张许成
4、注册资本:142,053.4361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3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25499313Y
7、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2号
8、经营范围:光伏新能源电站设备的生产、制造与设计;新能源发电系统及工程的研发、设计、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及服务;售电业务;机电集成(或成套)设备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阳光电源 | 116,478.11 | 82.00% |
2 | 曹仁贤 | 4,373.66 | 3.08% |
3 | 合肥星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85.00 | 3.02% |
4 | 合肥泓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85.00 | 2.95% |
5 | 合肥风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30.00 | 2.70% |
6 | 张许成 | 2,896.67 | 2.04% |
7 | 合肥浩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10.00 | 1.98% |
8 | 合肥月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95.00 | 1.62% |
9 | 顾亦磊 | 900.00 | 0.63% |
合计 | 142,053.44 | 100.00%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阳光新能源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推进还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拟分拆上市地交易所、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等。本次分拆上市事项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