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十四家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50,000万元,其中,同意为Sungrow Benelux B.V.(以下简称“荷比卢阳光”)提供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此次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以上议案于2024年5月28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部分子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整。调整后,公司为荷比卢阳光提供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
二、进展情况
近日,荷比卢阳光与客户Luminus Storage NV签订供货协议,公司为荷比卢阳光向客户Luminus Storage NV就该供货协议下的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为84,703,548.66欧元,该担保金额未超过供货协议金额和上述担保
额度,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签署日起10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Luminus Storage NV
2、保证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公司为荷比卢阳光与客户Luminus Storage NV签订的供货协议下的义务和责任提供担保金额为84,703,548.66欧元,该担保金额未超过供货协议金额,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签署日起十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为荷比卢阳光向客户Luminus Storage NV就供货协议下的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为荷比卢阳光提供担保金额为84,703,548.66欧元,折合人民币约66,776.04万元(按2024年9月18日汇率计算),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816,337.05万元(含本次,不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37.75%;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74,368.08万元(含本次,不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4.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44,461.6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75%;累计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51,994.2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53%。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