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6  梅安森(300275)公司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188,112,155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188,170,355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8,2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643,364.6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后,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和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已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为188,112,155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112,1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88,112,15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00,979,44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6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532马焰
200*****727叶立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5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13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变动前股本本次转增股份数量(股)变动后股本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3,844,78517.99%20,306,87154,151,65617.9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54,267,37082.01%92,560,422246,827,79282.01%
三、总股本188,112,155100.00%112,867,293300,979,448100.00%

注:最终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00,979,448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241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28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冉华周、林键

咨询电话:023-68467886、023-68467829

传真电话:023-68465683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