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3-057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5人,解除限售数量为161.664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后),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0.537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
根据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现公司已办理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9年6月26日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5.25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7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38,000股。
5、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四次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其他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公告。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5.25元/股的价格授予10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566.4万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5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4、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由102人调整为7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66.4万股调整为383.8万股。同意公司以5.25元的价格授予76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383.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上述股份已于2019年7月12日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5、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孙晓兴离职,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孙晓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40万股,回购价格为5.2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孙晓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40万股,回购价格为5.2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总人数变更为75人,对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377.4万股。
7、2020年7月13日,公司展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75.48万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万股(即上述2名激励对象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80%),回购价格调整为5.226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发表了审核意见。 9、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万股,回购价格为5.22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总人数变更为73人,对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61.4万股。 10、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全部达成,73名激励对象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百分之百解除限售,共计72.28万股。
11、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4万股(即上述4名激励对象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60%),回购价格调整为5.20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发表了审核意见。
12、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4万股,回购价格为5.20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总人数变更为69人,对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53.00万股。
13、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全部达成,69名激励对象第三批限制性股票百分之百解除限售,共计105.90万股。
14、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6万股(即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30%),回购价格调整为5.17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发表了审核意见。
15、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6万股,回购价格为5.17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总人数变更为65人,对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36.80万股。
16、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全部达成,65名激励对象第四批限制性股票百分之百解除限售,共计161.664万股(调整后)。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
1、鉴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者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02人调整为76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66.4万股调整为383.8万股。
2、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于2020
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5月8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孙晓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40万股,回购价格为5.2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0年5月15日办理完成。
3、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实施完成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5.22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1年5月17日办理完成。
4、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实施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5月10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4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5.20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2年5月16日办理完成。
5、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由5.021元/股调整为5.176元/股;同意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6万股,回购价格为5.17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3年5月19日办理完成。
6、鉴于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65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1.04万股调整为161.664万股。
除上述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66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71%。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5人。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
4、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万股) | 占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百分比 |
周和华 | 董事、总裁 | 51.2000 | 15.3600 | 30% |
金小汉 | 董事、副总裁 | 30.7200 | 9.2160 | 30% |
刘航 | 董事、副总裁 | 30.7200 | 9.2160 | 30% |
郑海江 | 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20.4800 | 6.1440 | 30% |
冉华周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20.4800 | 6.1440 | 30% |
胡世强 | 副总裁 | 15.3600 | 4.6080 | 30% |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59人 | 369.9200 | 110.9760 | 30% | |
合计 | 538.8800 | 161.6640 | 30% |
注:(1)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根据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后的数量。
(2)激励对象中周和华先生、金小汉先生、刘航先生、郑海江先生、冉华周先生、胡世强先生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3,820,096 | 17.88% | —— | 1,616,640 | 52,203,456 | 17.34%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616,640 | 0.54% | —— | 1,616,640 | 0 | 0.00% |
高管锁定股 | 52,203,456 | 17.34% | —— | —— | 52,203,456 | 17.34%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7,159,352 | 82.12% | 1,616,640 | —— | 248,775,992 | 82.66% |
三、股份总数 | 300,979,448 | 100.00% | 1,616,640 | 1,616,640 | 300,979,448 | 100.00% |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