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梅安森股票代码:3002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立胜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2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签署日期: 2023年12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叶立胜 |
上市公司、公司、梅安森 | 指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叶立胜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709021968********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28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否叶立胜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职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叶立胜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其前次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今,分别因公司实施股票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本公资金转增股本等引起的总股本增减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减以及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导致最终持股比例低于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叶立胜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840,000股,占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8.2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叶立胜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113,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99%,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情况
叶立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自其前次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今,分别因公司实施股票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本公资金转增股本等引起的总股本增减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减以及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股比例由占变动前总股本的8.25%下降至占目前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2015年5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4.8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7,730,000股减少至167,682,000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仍为13,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25%,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2015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14.6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7,682,000股减少至167,536,000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仍为13,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26%,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3、2016年2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65.80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7,536,000股减少至166,878,000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仍为13,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29%,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4、2016年4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105.60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6,878,000股减少至165,822,000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仍为13,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34%,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5、2016年8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4.92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5,822,000股减少至165,772,800
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仍为13,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35%,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6、2016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叶立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29.00万股,完成后,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为10,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36%,持股比例减少1.98%。
7、2017年4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149.68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5,772,800股减少至164,276,000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仍为10,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2%,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8、2019年7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授予激励对象383.80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4,276,000股增加至168,114,000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仍为10,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8%,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9、2020年4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6.40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8,114,000股减少至168,050,000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仍为10,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8%,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10、2020年6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公司授予激励对象117.98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8,050,000股增加至169,229,800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仍为10,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3%,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1、2021年3月8日,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911.8955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9,229,800股增加至188,348,755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仍为10,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0%,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2、2021年4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12.80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8,348,755股减少至188,220,755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仍为10,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1%,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13、2022年4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5.04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8,220,755股减少至188,170,355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仍为10,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1%,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14、2023年4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5.82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188,170,355股减少至188,112,155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仍为10,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1%,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15、2023年6月7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8,112,155股增加至300,979,448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变更为16,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1%,持股比例不变。
16、2023年7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激励对象归属128.64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0,979,448股增加至302,265,848股,叶立胜的持股数量仍为16,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8%,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7、2023年11月28日,叶立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76.68万股,减持完成后,叶立胜持股15,11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持股比例减少0.58%。
(二)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股) | 占变动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叶立胜 | 无限售流通股 | 13,840,000 | 8.25% | 15,113,200 | 4.99%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叶立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8,944,000股,其余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梅安森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立胜2023年12月8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28号 |
股票简称 | 梅安森 | 股票代码 | 30027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叶立胜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2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总股本变化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3,840,000股 持股比例:8.2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5,113,200股 持股比例:4.99%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15年4月 — 2023年11月 方式:因公司实施股票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本公资金转增股本等引起的总股本增减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减以及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其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 是 ? 否 ?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不适用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