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