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陈巍先生、陈公岑先生、上海鑫迅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智能”)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陈巍先生、陈公岑先生、上海鑫迅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9月16日至2023年7月19日,陈巍先生、上海鑫迅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由214,222,326股下降至139,659,426股,合计持股比例由14.97%变为9.97%,持股比例减少超过5%,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直接持有公司214,222,326股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14.97%。
2021年9月16日至2023年7月19日,陈巍、上海鑫迅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日期 | 交易方式 | 交易股数(股) | 交易价格 | 占股份变动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变动前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 | 变动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 |
陈巍、上海鑫迅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2021/09/16 | 大宗交易 | 6,000,000 | 4.35 | 1.05% | 14.97% | 13.92% | |
9,000,000 | 4.30 | ||||||
2021/12/23 | 大宗交易 | 8,200,000 | 4.00 | 1.98% | 14.07% | 12.09% | |
9,800,000 | 4.03 | ||||||
10,000,000 | 4.03 | ||||||
2022/12/29 | 大宗交易 | 12,000,000 | 3.25 | 2.00% | 12.22% | 10.22% | |
2022/12/29 | 10,000,000 | 3.28 |
2022/12/30 | 28,000,000 | 3.27 | ||||
2023/07/19 | 大宗交易 | 3,562,900 | 3.45 | 0.25% | 10.22% | 9.97% |
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了15,659,946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
13.92%增加至14.07%;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完成了14,467,626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12.09%增加至12.22%。
经过上述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化累计已达到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总持有数量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股数 | 无限售股股数 |
陈巍 | 107,816,746 | 7.70% | 80,862,559 | 26,954,187 |
上海鑫迅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8,921,564 | 1.35% | 0 | 18,921,564 |
陈公岑 | 12,921,116 | 0.92% | 12,921,116 | 0 |
合计 | 139,659,426 | 9.97% | 93,783,675 | 45,875,751 |
注: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2、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