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3月19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4月3日(星期三)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汉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84,224,5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56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83,888,8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53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3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0,283,2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4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9,947,5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23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3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4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3,927,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7%;反对2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86,6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77%;反对29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