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查股网  2024-12-10  三丰智能(300276)公司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4年12月9日和12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9日、12月2日-12月6日和12月9日-12月10日连续八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提醒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汉平先生拟通过股票质押回购违约处置协议转让方式向湖北省新活力上市高质量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42,822,88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65%),以偿还其在海通证券部分质押融资,降低股票质押风险。

3、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汉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喆先生质押给湖北省新动能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质押到期(朱汉平先生、朱喆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分别为26,000,000股、30,000,000股),上述股份已办理股份质押展期手续。

4、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汉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喆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补充质押手续,其中朱汉平先生解除质押5,450,000股,质权人为湖北动能一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朱喆先生解除质押34,746,000股,质权人为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朱汉平先生补充质押31,000,000股,质权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偏好等多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