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卢广均)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海联讯(300277)公司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卢广均)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卢广均,作为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且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在董事会上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或视频)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卢广均64200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9月19日,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4、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2022年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具体如下:

1、2022年1月20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并同意《关于确定董事长、总经理应叶萍女士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2、2022年3月22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2年10月24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审查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

4、2022年3月22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未来战略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以及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同时,通过视频会议、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交流公司运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公司公告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前对审议事项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信息披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

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卢广均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