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64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增加、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60号东清大厦206-6室海联讯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宇辰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68名,代表股份131,677,9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06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人,代表股份129,694,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14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2人,代表股份1,983,9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922%。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6人,代表股份31,344,3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3565%%。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马红杰女士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131,174,341票,同意票为129,712,939票,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9%;反对票为1,412,80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0%;弃权票为48,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9,882,93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76%;反对票为1,412,8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74%;弃权票为48,6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1%。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131,677,941票,同意票为130,275,03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46%;反对票为1,393,50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83%;弃权票为9,4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9,941,43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242%;反对票为1,393,5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58%;弃权票为9,4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131,677,941票,同意票为130,248,33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43%;反对票为1,392,10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2%;弃权票为37,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9,914,73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90%;反对票为1,392,1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13%;弃权票为37,5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6%。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1,847,941票,同意票为30,405,73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716%;反对票为1,404,50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00%;弃权票为37,7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4%。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9,902,13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988%;反对票为1,404,5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09%;弃权票为37,7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于野律师、卢文婷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