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达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鄂03破8号之四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为执行重整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河子德梅柯”)已于2024年1月18日就其持有的公司36,342,778股股份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其债权人按重整计划履行清偿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以下简称“石河子德梅柯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根据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鄂03破8号之五的《民事裁定书》及(2022)鄂03破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石河子德梅柯持有公司的72,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将依法被变更登记至石河子德梅柯债权人名下。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尚未完成变更登记,公司将及时关注此事的进展。若此次股份划转完成,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将被司法划转过户7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7%。
(二)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持有股份 | 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石河子德梅柯 | 合计持有股份 | 8,610 | 6.06% | 1,410 | 0.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610 | 6.06% | 1,410 | 0.99% |
(三)所涉及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性质为已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但尚未办理解除限售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形,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表决权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