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关于与国际领先新能源汽车厂商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际领先新能源汽车厂商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已对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因涉及产品具体参数信息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以及双方签有保密条款,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豁免披露客户信息及销售合同具体信息。
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外汇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可能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迪迈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迪迈威”)与客户T签定了4份智能输送生产线合同,合同金额(不含税)分别为809.589万美元、688.85万美元、429.26万美元、666.65万美元,金额合计2,594.349万美元(不含税),折算人民币约为2.11亿元(含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梅柯”)与客户B签订了2份车身车间车身智能生产线合同,合同金额(含税)分别为人民币1.199亿元、1.03亿元,金额合计人民币2.229亿元(含税)。
上述销售合同含税金额合计4.339亿元,均为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已就合同的签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交易对手方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客户T签定的销售合同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迪迈威与客户T签定了4份智能输送生产线合同,合同金额(不含税)分别为809.589万美元、688.85万美元、429.26万美元、666.65万美元,金额合计2,594.349万美元(不含税),折算人民币约为2.11亿元(含税)。
2.交易对手方名称:豁免披露客户信息
3.湖北迪迈威前述销售合同因涉及产品具体参数信息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以及双方签有保密条款,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豁免披露客户信息及销售合同具体信息。
4. 客户资本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5.关联关系说明:客户T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6.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公司与客户T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发生的类似交易的合同总额分别为人民币875.2万元、2.37万元、390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5%、0.00%、1.09%。
7.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及其附件已对技术标准、设备质量、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交货地点、包装与运输、验收标准及方法、合同变更、争议处理方法、违约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与客户B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与客户B签订了2份车身车间车身智能生产线合同,合同金额(含税)分别为人民币1.199亿元、1.03亿元,金额合计人民币
2.229亿元(含税)。
2.交易对手方名称:豁免披露客户信息
3.上海德梅柯前述销售合同因涉及产品具体参数信息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以及双方签有保密条款,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豁免披露客户信息及销售合同具体信息。
4.客户资本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5.关联关系说明:客户B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6.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公司与客户B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发生的类似交易的合同总额分别为人民币321.65万元、6033.03万元、14,865.4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2.8%、4.15%。
7.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及其附件已对技术标准、设备质量、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交货地点、包装与运输、验收标准及方法、合同变更、争议处理方法、违约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当前正处于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和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时期,公司在智能装备领域的自动化装备及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前述订单的实施将使公司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以及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上述销售合同的实施将使公司海外项目的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全球战略布局和长远发展。
3.上述销售合同均属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4.上述销售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可能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
2.汇率风险:上述合同中有以美元定价、结算的销售合同,若人民币兑换美元的汇率变动较大,公司可能会受汇兑损失风险。
3.根据合同条款和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设备验收时间影响确认收入时间,公司将积极做好合同风险相关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