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8  华昌达(300278)公司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德富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2人,代表股份数426,017,91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0.1310%(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413,886,508股)。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205,4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014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股份数425,812,512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0.116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0人,代表股份5,044,7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3568%。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4,162,9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5646%; 反对1,64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0%;弃权214,7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此议案表决通过。

2.《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4,325,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028%; 反对1,532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4%;弃权156,70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此议案表决通过。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4,266,5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5889%; 反对1,57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172,0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此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9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5.2824%;反对1,57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081%;弃权1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95%。

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4,088,7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5472%; 反对1,73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9%;弃权195,6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此议案表决通过。

5.《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4,289.5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5943%;

反对1,52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8%;弃权204,0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此议案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4,281,5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5924%; 反对1,54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6%;弃权196,0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此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5.5797%;反对1,54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350%;弃权19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53%。

7.《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4,569,3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600%; 反对1,25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9%;弃权196,5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1%。此议案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1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5.6967%;反 对1,53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022%;弃权196,8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11%。此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5.6967%;反对1,53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022%;弃权19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1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 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

9.《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4,236,3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18%;反对1,58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0%;弃权 19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2%。此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6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4.6837%;反对1,5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112%;弃权19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51%。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4,618,1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714%;

反对1,28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4%;弃权111,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此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2.2521%;反对1,2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397%;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3%。

1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4,583,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634%; 反对1,23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7%;弃权195,7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1.5721%;反对1,2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485%;弃权1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93%。

12.《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4,130,1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5569%; 反对1,68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弃权199,5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此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5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2.5785%;反对1,68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668%;弃权19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46%。

13.《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4,242,4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5832%; 反对1,57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196,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1%。此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4.8046%;反对1,57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022%;弃权19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32%。

14.《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4,137,7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5587%; 反对1,76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5%;弃权11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此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2.7292%;反对1,7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031%;弃权1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典岳律师事务所龙春涛律师、吴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 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北典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