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在无锡市汉江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与举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并签字确认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
31.08%少数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86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注册申请。截至目前,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和晶智能31.08%的股权事宜已实施完毕,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750万元)尚在推进中。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确保公司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顺利进行,结合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有效期,公司拟将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3年12月6日。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将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为确保公司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顺利进行,结合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有效期,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3年12月6日。《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将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