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1-14  和晶科技(300279)公司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诚信、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项目投资期限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延长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苏州空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空空”)的合伙期限事项,主要系苏州空空的原定合伙期限届满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但其所投资项目尚未完成退出。本次延长合伙期限后,苏州空空的认缴出资总额以及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份额保持不变,公司在苏州空空中拥有的权益份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延长对苏州空空的投资期限事项。

二、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执业能力,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发行新股总股本变更,即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公司据此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墨西哥生产基地需在当地租赁厂房,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晶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和晶”)作为公司墨西哥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与出租方签订厂房租赁协议需由公司或者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作为履约担保方。根据出租方要求以及公司墨西哥生产基地业务需求,由公司或者和晶智能为香港和晶签订上述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责任额不超过350万美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与租赁协议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和晶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曾会明

刘江涛

刘渊2023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