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目前担保余额,下担保口径相同)。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80,000万元(在有效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具体如下:公司为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提供不超过70,000万元担保,为安徽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为江苏中科新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500万元担保,为晶安智慧江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担保;全资子公司和晶智能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10,0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在前述担保额度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本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授权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2日、2023年5月12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完成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晶智能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为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为和晶智能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前述已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晶智能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 经审议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可用担保额度 |
和晶智能 | 70,000 | 30,000 | 35,000 | 20,000 |
注:“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包含在以前年度经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已签署的存续担保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4MA1XNHQH56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东路177号 |
法定代表人 | 徐宏斌 |
注册资本 | 63,841.43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8年12月25日 |
营业期限 | 2018年12月25日至****** |
经营范围 | 嵌入式软件开发和技术支持咨询服务;微电脑智能控制器的生产;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器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非专业视听设备、计算机、照明器具、智能消费设备的研发和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
信用情况 | 和晶智能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科目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 |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9月) |
营业收入 | 1,798,943,645.92 | 1,428,392,948.85 |
营业利润 | 73,141,921.01 | 77,833,884.85 |
净利润 | 63,783,016.34 | 60,395,289.98 |
资产总额 | 2,193,490,626.72 | 2,201,187,571.93 |
负债总额 | 1,325,927,085.83 | 1,273,228,741.06 |
净资产 | 867,563,540.89 | 927,958,830.87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人: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主债权及确定期间: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即债权人)与和晶智能(即债务人)自2024年1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即债权确定期间),依据双方签署的《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及上述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即主合同)办理具体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6、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90,000万元及350万美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1,200万元及34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
2、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