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5号1号楼5楼公司会议室;
6、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7、出席会议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133,412,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7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131,605,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07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1,806,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红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33,289,085 | 99.9075% |
反对 | 123,400 | 0.0925%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699,080 | 93.2290% |
反对 | 123,400 | 6.7710%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33,289,085 | 99.9075% |
反对 | 123,400 | 0.0925%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699,080 | 93.2290% |
反对 | 123,400 | 6.7710%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33,289,085 | 99.9075% |
反对 | 123,400 | 0.0925%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699,080 | 93.2290% |
反对 | 123,400 | 6.7710%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33,289,085 | 99.9075% |
反对 | 123,400 | 0.0925%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699,080 | 93.2290% |
反对 | 123,400 | 6.7710%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33,289,085 | 99.9075% |
反对 | 123,400 | 0.0925%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699,080 | 93.2290% |
反对 | 123,400 | 6.7710%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33,289,085 | 99.9075% |
反对 | 123,400 | 0.0925%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699,080 | 93.2290% |
反对 | 123,400 | 6.7710%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33,289,085 | 99.9075% |
反对 | 123,400 | 0.0925%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699,080 | 93.2290% |
反对 | 123,400 | 6.7710%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33,289,085 | 99.9075% |
反对 | 123,400 | 0.0925%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699,080 | 93.2290% |
反对 | 123,400 | 6.7710%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33,289,085 | 99.9075% |
反对 | 123,400 | 0.0925%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699,080 | 93.2290% |
反对 | 123,400 | 6.7710%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33,289,085 | 99.9075% |
反对 | 123,400 | 0.0925%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699,080 | 93.2290% |
反对 | 123,400 | 6.7710%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33,289,085 | 99.9075% |
反对 | 123,400 | 0.0925%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699,080 | 93.2290% |
反对 | 123,400 | 6.7710%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33,289,085 | 99.9075% |
反对 | 123,400 | 0.0925%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699,080 | 93.2290% |
反对 | 123,400 | 6.7710%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鉴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顾群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聘任吴江枫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33,289,085 | 99.9075% |
反对 | 123,400 | 0.0925%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表决意见 | 票数(股) | 占比 |
同意 | 1,699,080 | 93.2290% |
反对 | 123,400 | 6.7710% |
弃权 | 0 | 0% |
注:占比数据为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志伟、关彭元;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
附件:个人简历吴江枫,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吴江枫先生历任明基集团的资材部部门主管、手机事业部高级产品经理、运筹管理处总监等职务、深圳摩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无锡和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和晶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吴江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