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即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75,000万元(在有效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具体如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提供不超过65,000万元担保,为全资孙公司安徽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科新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瑞”)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全资子公司和晶智能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15,0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在前述担保额度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本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31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于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完成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科新瑞向浦发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晶智能于近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完成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和晶智能为公司向华夏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签订的相关合同提供最高债权额为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本次为中科新瑞提供担保,以及和晶智能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均属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前述已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中科新瑞以及和晶智能之间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 经审议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可用担保额度 |
中科新瑞 | 5,000 | 2,500 | 3,500 | 1,500 |
和晶科技 | 15,000 | 5,900 | 6,000 | 9,000 |
注:“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包含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以及在此以前年度经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已签署的存续担保合同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中科新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江苏中科新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7287052227 |
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 |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兖矿信达大厦A栋1601 |
法定代表人 | 杨洋 |
注册资本 | 2,4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1年06月12日 |
营业期限 | 长期 |
经营范围 |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维护;通信器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信息安全设备、 |
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安装、维修、咨询、代理、租赁;安全生产技术、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咨询;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讯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线、电缆经营;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情况 | 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5%) 2. 北京和晶宏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信用情况 | 中科新瑞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科目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12月) | 2024年3月31日 (2024年1-3月) |
营业收入 | 106,061,345.97 | 12,553,688.70 |
营业利润 | -19,012,286.22 | -4,595,712.21 |
净利润 | -21,718,059.59 | -4,445,692.47 |
资产总额 | 197,660,084.36 | 188,683,155.02 |
负债总额 | 132,703,626.87 | 128,322,409.74 |
净资产 | 64,729,813.47 | 60,284,121.00 |
(二)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607924226D |
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 | 无锡市长江东路177号 |
法定代表人 | 冯红涛 |
注册资本 | 48,909.9490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8年8月14日 |
营业期限 | 1998年8月14日至长期 |
经营范围 | 嵌入式软件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生产微电脑智能控制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器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非专业视听设备、计算机、照明器具、智能消费设备的研发和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 |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拥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28,226,2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2%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科目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12月) | 2024年3月31日 (2024年1-3月) |
营业收入 | 2,004,742,382.40 | 530,444,392.81 |
营业利润 | 67,217,583.61 | 14,438,154.63 |
净利润 | 44,777,366.68 | 8,287,214.66 |
资产总额 | 2,288,053,328.34 | 2,196,737,272.21 |
负债总额 | 1,370,354,382.59 | 1,270,901,131.53 |
净资产 | 917,472,301.73 | 925,759,516.39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方:江苏中科新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主债权及确定期间:保证人为债权人(即浦发银行)与债务人(即中科新瑞)在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7年6月24日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提供担保;
4、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为限;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6、担保期限: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和晶智能与华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方: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被担保主债权及确定期间:保证人为华夏银行与主合同债务人(即和晶科技)在2024年6月25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期间内连续签订的多个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4、担保金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6,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6、担保期限: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90,000万元及350万美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及340万美元(本次公告美元汇率按1:7.268测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
2、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晶智能与华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