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2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汪帆先生、马佳圳先生、洪素丽女士、甘逸先生、周霞女士、蔡少河先生、王双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基于
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就取消续聘及相关事宜与其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原则,经研究,决定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项提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