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卢丹芸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丹芸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审议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马镇鑫先生为公司高级顾问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需要,定价公开、公允、公正,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